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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部工作职责

文章来源:纳溪文化馆   发布时间:2014-04-02 15:39:19   浏览量:[]

    1、根据分管的舞蹈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,活动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做好舞蹈创作,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,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舞蹈团队。

3、制定舞蹈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,并负责组织实施,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。

4、组织区内舞蹈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(包括自身创作)。

5、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,组建业余舞蹈团队,并开展活动,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。

6、结合业务举办讲座、培训班,结合业务开展服务。

7、指导街镇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、社区、居民开展文化活动,每年60天次以上。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。

8、负责舞蹈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协调、举办工作。

9、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舞蹈研讨、学习、观摩、培训、交流活动。

10、做好舞蹈业务工作,活动室的安全、卫生工作。

11、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、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