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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部工作职责

文章来源:纳溪文化馆   发布时间:2014-04-02 15:38:38   浏览量:[]

    1、根据分管的音乐(声乐、器乐)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,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2、协助部领导做好音乐创作,策划组织举办群众文化活动,组建示范性群众业余文艺团,组织音乐知识、技能培训辅导讲座,负责音乐专业工作数据统计和业务档案材料收集等工作。

3 制定音乐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,负责组织实施,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。

4、组织区内业余文艺骨干开展文艺创作或交流活动(包括自身创作)。

5、联系团结广大业余爱好者,组建业余团队,并开展活动,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。

6、结合业务举办讲座、培训班。

7、指导街文化站和基层各单位、社区、居民开展文化活动,每年60天次以上。并对口辅导2个街道文化站。

8、负责音乐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协调、举办工作。

9、组织安排业余文艺骨干及文化站业务人员参加音乐研讨、学习、观摩、培训、交流活动。

10、做好音乐活动室的安全、卫生工作。

11、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馆、部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。